北滄州市政府今日發布《關于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實施住房限購政策。通知規定,非滄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在主城區購買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時,居民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
以下為滄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具體措施:
——實施住房限購政策
(一)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在主城區購買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購買普通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下)。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人出售住房。違反上述限購規定的,交易部門不予辦理房產交易確認手續,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居民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30%;購買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至60%;停止發放三套住房貸款。繼續暫停受理不在滄州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滄州購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確定方式,與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掛鉤。繼續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輪候制度。
——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經河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委員會商定,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以下要求:
對在主城區內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對主城區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對主城區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對在主城區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