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征集文化領域PPP示范項目 最高獎勵800萬元
發布時間2016/7/13
文化部網站12日消息,文化部辦公廳近日發布《關于做好第三批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的補充通知》,明確了具體政策扶持措施,即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以獎代補獎勵,其中最高獎勵800萬元。
6月初,財政部聯合文化部等部委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的通知》,首次聯合文化部正式面向文化領域征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補充通知表示,該舉措有利于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投入文化領域,拓寬文化領域建設資金來源,把政府的政策導向和民間資本的管理運營優勢結合,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文化需求。
補充通知明確,財政部將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示范項目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以獎代補獎勵。投資規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此外,對符合條件、規范實施的轉型為PPP項目的地方融資平臺存量項目,財政部將在擇優評選后,按照項目轉型實際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債務規模的2%給予獎勵。
按照財政部的要求,示范項目申報材料需要在2016年7月25日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